
中國僑網消息:據美國《星島日報》報道,因將一雙兒女留在車內前往超市購物被控虐兒的美國菲蒙華裔母親Sian Jane Liao(音譯:廖思安)25日在菲蒙高等法院作無罪申辯,令本案進入初審階段。被告律師稱案發(fā)當時的氣溫和孩子的狀況與媒體報道和多有出入,廖女士不愿打擾孩子睡覺,進入超市逗留也僅10分鐘左右。
保釋中的廖思安25日和夫婿一起來到法庭,神態(tài)平靜,未如第一次出庭那樣情緒激動和不知所措。她在普通話法庭傳譯員和私人律師的幫助下作答。
無罪申辯 12月10日再審
華裔律師廖少毅代表廖思安向法官作無罪申辯。法官遂訂于12月10日上午對本案進行初審。廖少毅律師在庭外表示,案發(fā)當時情況與媒體報道多有出入。
例如當天預報的溫度只有70華氏度,警方報告稱車內溫度107華氏度,是達到現(xiàn)場后了過了半個小時后才測量的。廖思安和警察一起到達現(xiàn)場,兩個孩子仍然在睡眠中,警察先把2歲的小女兒抱出來,過一會才把6歲的男孩領出,可見警方也不認為孩子處于危急狀態(tài)。至于兩個孩子大量出汗,也是報警人說的,實際上兩個孩子可能是睡在嬰兒籃或座椅上而熱出了些汗。
廖律師透露,廖思安夫婦8年前從中國臺灣移民赴美。
超市10分鐘 車窗有留縫
當日廖女士是為了不打擾子女睡覺才把他們留在車內,離開時在兩側車窗留了幾吋寬的縫透氣。至于在超市中逗留的時間,也只有約10分鐘,并非如有些媒體報道的30分鐘之久。兩個孩子在當局家訪后即回到父母身邊。
廖律師表示,鑒于本案未造成嚴重后果,他有信心在初審階段與控方達成協(xié)議撤銷 (dissolve) 案件。不過即使這樣,被告也需要監(jiān)守行為4年并上課補過。
2項輕罪 最高可判1年
他表示,該案應該給華裔家長一個警惕與教訓。十多年前灣區(qū)就有華裔家長把孩子留在車中致死的案例。
39歲的廖思安,于8月14日下午3時半到4時之間,在菲蒙Washington Blvd上的一家Safeway超市購物時,將6歲的兒子和2歲女兒留在車內,遭路人發(fā)現(xiàn)后報警。她被控危害兒童和虐待兒童2項輕罪,最高可判1年囚刑。(任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