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日,第十四屆“中國國際教育巡回展”在北京舉行,來自加拿大、美國、荷蘭、英國等近30個國家和地區(qū)的400余所高校和教育機構參展。經濟不景氣刺激了留學市場的成長,境外高校紛紛拋出“提高獎學金”、“放寬簽證條件”等優(yōu)惠政策,吸引中國學生。 中新社發(fā) 鄭雄增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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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僑網消息:來自中國教育部的最新消息稱,中國境內經資格認定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達401家;該數字較三個月前相比,增加了一家。
教育部在其門戶網站發(fā)布了截至2009年3月5日經資格認定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法定代表人、辦公地址等核心資質情況。
教育部稱,這一舉措旨在打擊自費出國留學服務市場中轉借資質、變相掛靠等非法中介活動,保護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利益,促進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對外交流與合作,并加強對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的管理。
據了解,一個時期以來,針對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活動中的一些問題,教育部采取了一系列規(guī)范和整頓措施,包括公布國外正規(guī)院校名單、發(fā)布留學預警、通過新聞媒體曝光嚴重違規(guī)案件、建立教育部教育涉外監(jiān)管信息網等。但是,目前仍有一些不具備自費出國留學中介資格的機構在從事非法留學中介活動,極個別獲得自費出國留學中介資格認定的機構為牟取利益,也違規(guī)操作,從事掛靠或轉借資質等活動,損害了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利益,干擾了自費出國留學服務市場的正常秩序。教育部公布經資格認定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核心資質,目的就是要打擊以上自費出國留學領域中的非法活動,進一步規(guī)范自費出國留學服務市場秩序。
教育部提醒出國留學人員,出國留學一定要選擇質量可靠的學校。通過中介機構辦理留學時,應查驗其是否具有教育部頒發(fā)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資格認定書”以及當地工商管理部門頒發(fā)的允許其開展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業(yè)務的“營業(yè)執(zhí)照”,并核對其核心資質情況。同時,要通過正規(guī)渠道了解擬留學院校的資質情況,應查看駐外使領館對該院校的認證文件,了解中介服務機構是否與該院校簽署了合作意向書或協議,以及該合作意向書或協議是否報經當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簽署出國留學服務合同時,除了要將涉及雙方利益的核心內容寫入合同外,還應注意合同中署名的留學中介機構名稱是否與其“資格認定書”上的名稱相符;繳付有關費用時,應索要有效發(fā)票或蓋有企業(yè)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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