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出境定居的離退休、退職歸僑僑眷職工的原同住親屬(指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女以及與其有長期撫養(yǎng)關系的其他親屬)凡同住一年以上者,可繼續(xù)租住原公房。 (摘自福建僑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