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為華僑或臺港澳同胞在中國境內如何辦離婚
問:配偶一方為華僑、臺港澳同胞, 在中國境內如何辦理離婚手續(xù)?
答:我國內地公民同華僑、臺港澳同胞在中國境內辦理離婚手續(xù)的,根據(jù)《華僑同國內公民、港澳同胞同內地公民之間辦理結婚登記的幾項規(guī)定》,男女雙方對子女撫養(yǎng)及財產并妥善處理并自愿離婚的,可共同到內地公民一方原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如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給予調解,或者直接到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