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敘利亞使館為接種中國疫苗簽證申請者提供便利
中國僑網3月18日電 據(jù)中國駐敘利亞大使館網站消息,自2021年3月15日起,中國駐敘利亞使館將為已接種中國生產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種證明材料的簽證申請人員提供以下便利:
(一)來華從事各領域必要復工復產活動的人員及其家屬,可按疫情前的要求準備材料并遞交申請。無需提供省級外事、商務部門或央企的《邀請函(PU)》、《邀請函(TE)》及《邀請核實單》。
(二)適度擴大因“緊急人道主義需要”來華人員簽證申請范圍。適用人群:中國公民或永久居留的外籍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來華事由:家庭團聚、贍養(yǎng)、探親、來華奔喪或探望危重病親屬。符合上述條件者,可遞交申請。
(三)持有效APEC商務旅行卡人員,可憑有效APEC商務旅行卡及中國國內邀請單位出具的邀請函向駐敘利亞館申請辦理商貿類簽證。
提醒:
1、上述簽證便利只適用于已接種中國生產的COVID-19疫苗(接種兩劑中國產疫苗且中間有規(guī)定的間隔,或在申請前至少14天接種一劑中國產疫苗)并取得接種證的申請人。
2、所有旅客仍應按照中國駐敘利亞使館網站2020年10月30日發(fā)布的《關于搭乘航班赴華人員須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及血清抗體檢測雙陰性證明乘機的通知》中的規(guī)定辦理登機手續(xù)。
3、入境后請遵守中方關于隔離觀察的相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