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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招生歧視案”波士頓開庭

2018年10月16日 07:39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參與互動參與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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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美國“哈佛招生涉嫌歧視亞裔”案開庭  來源:央視新聞

  中新社波士頓10月15日電 當?shù)貢r間10月15日,備受關注的哈佛大學涉嫌歧視亞裔的訴訟案在波士頓聯(lián)邦地區(qū)法院開庭審理。法庭將審查哈佛在招生中是否歧視亞裔群體,案件審理預計需要三周。

資料圖:哈佛大學校園。
資料圖:哈佛大學校園。

  據(jù)媒體報道,“哈佛招生歧視案”源于2014年,由一個名為“大學生公平錄取”(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的非營利組織發(fā)起。當時,該組織因部分亞裔美國人成員申請被拒而對哈佛大學提起訴訟,指其傾向于錄取白人、非裔和拉丁裔學生,在制度上歧視亞裔。哈佛大學則堅決否認這一指控,稱學校有權將族裔作為招生時的評價指標之一,以實現(xiàn)學生族裔的多元化,這一做法“合法且公平”。

  《紐約時報》稱,此案審理期間,多名哈佛大學高層將作為證人出庭,包括前校長德魯·福斯特、本科生院長拉凱什·庫南納等人。預計首位出庭作證的將是哈佛大學招生辦公室主任威廉·菲茲西蒙斯,他負責哈佛的招生工作已經(jīng)超過30年。據(jù)《華爾街日報》報道,“大學生公平錄取”組織的運營人名叫愛德華·布魯姆,是一位立場保守的法律人士。除了哈佛大學訴訟案外,他還支持了包括起訴北卡羅萊納州大學在內(nèi)的多個針對平權法案的法律訴訟。

  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始于20世紀60年代,主要內(nèi)容是在教育、就業(yè)等方面,對少數(shù)族裔、美國原住民、婦女等歷史上曾被歧視的群體給予關照。在教育領域,平權法案導致許多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常采用“種族配額”的方法,即按比例錄取不同族裔學生。但由于美國亞裔學生成績普遍較好,因此反而在錄取過程中吃虧。許多亞裔認為自己遭遇平權法案的“逆向歧視”。

  “哈佛招生歧視案”中,哈佛大學是否采用了“種族配額”備受關注。有媒體分析認為,鑒于此案中雙方態(tài)度均很堅定,案件最終有可能上訴至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若果真如此,那么此案將對平權法案的實施產(chǎn)生“歷史性影響”。

  今年7月,美國政府撤銷了前總統(tǒng)奧巴馬執(zhí)政時為促進校園種族多元化而頒布的入學“平權行動”指導性政策,引發(fā)輿論廣泛關注。(完)

【責任編輯:韓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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