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使館:在荷蘭臨時停留中國公民可預約接種(非中國產)新冠疫苗
中國僑網5月15日電 據中國駐荷蘭大使館網站消息,近日,荷蘭外交部向中國駐荷蘭大使館通報荷蘭政府針對在荷臨時停留外國公民的新冠疫苗接種方案。

現(xiàn)將有關適用人員范圍通知如下:
1、未持有荷蘭居留(即未在當地市政廳登記個人信息)。2、65歲及以上(即1955年或更早出生)。3、已在荷停留一個月以上。4、在荷剩余停留時間足夠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如所接種的疫苗為兩劑次疫苗)。5、持有有效護照。
符合上述所有條件的中國公民請發(fā)郵件至中國駐荷蘭大使館領事咨詢郵箱chinaconsular@gmail.com,該郵件請?zhí)峤灰韵虏牧希?、有效的中國護照首頁。2、護照上的最近一次荷蘭入境章。3、荷蘭短期簽證。4、說明擬離荷日期。
請務必將郵件主題設置為:臨時人員申請在荷蘭接種外國產新冠疫苗+姓名。駐荷蘭大使館將對有關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會通知下一步安排。
補充說明
1、上述安排僅適用于在荷臨時停留的中國公民,不適用于已在當地市政廳登記個人信息的中國公民。已在當地市政廳登記個人信息的中國公民須按常規(guī)流程預約接種,即在輪到接種時會收到荷蘭國家公共衛(wèi)生與環(huán)境研究院(RIVM)寄來的接種邀請函,收到該邀請函后方可預約接種。詳情可閱讀駐荷蘭大使館3月16日通知《提醒在荷中國公民及時關注當地新冠疫苗接種安排》。
2、關于65歲以下在荷臨時停留的中國公民何時可通過上述渠道在荷蘭接種(非中國產)新冠疫苗,駐荷蘭大使館將根據荷方安排及時發(fā)布通知。
3、關于接種國產新冠疫苗:目前,歐洲藥品管理局尚未批準使用中國疫苗,因此在荷中國公民暫不能在當地接種國產疫苗。駐荷蘭大使館將密切關注中國疫苗企業(yè)向歐洲藥品管理局遞交申請和有關疫苗審批進程,并就此與荷蘭政府保持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