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第七批36例“老賴”曝光 失信人部分消費受限
本報訊 (記者 鄒雯雯) 為懲戒逃廢債行為,昨日(10月27日)我(溫州)市公布了第七批“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專項行動失信人對象名單。此次一共曝光36名失信人,這些“老賴”篩選自公安、法院及各縣(市、區(qū))政府、我市銀行業(yè)金融機構。
據悉,曝光的企業(yè)失信人案件一共21例,包括溫州市放達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溫州市集利貿易有限公司等,失信情形多數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其中,浙江金色銅業(yè)有限公司的企業(yè)負責人因涉嫌隱匿賬冊、職務侵占、騙取貸款,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個人涉案15例,失信情形包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刑。
記者看到,大部分的失信人都帶有法院執(zhí)行號。這意味著這些失信人已經列入了全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人名單,在進行高消費、乘坐飛機、入住星級賓館時都會受到限制。
據悉,此次專項行動懲治“老賴”的方式,除了公開曝光外,還會進行金融服務懲戒、金融監(jiān)管懲戒、行政管理懲戒與司法懲戒等。對已完全履行義務并征得司法機關和金融監(jiān)管單位同意、與債權人達成和解協(xié)議并經司法機關確認履行完畢等情形的,可以解除相關懲戒措施。
專項行動聯席會議聯絡組人士表示,今年年底還會有一批失信人名單曝光,并會梳理出典型的案例。此外,下一步還將對已經履行義務的失信人從名單中撤銷。